摘要:
助磨劑是個性極單一的產品,需要通過在水泥廠的特定粉磨系統進行工業性生產試驗,調整配方。只有在這種特定的粉磨系統、特定的水泥品種中使用,才能獲取最佳效益。因此,工業性試驗所獲得的結果才真實可靠。
1.小磨試驗不等同于工業生產性試驗
(1)試驗小磨與工業磨的磨溫不同:工業生產試驗以及相關研究表明,當磨溫由50℃上升到80℃時,材料的易磨性相差10%;當溫度由50℃上升到120℃時,材料的易磨性相差15%;當磨內溫度不斷升高并持續較長時間時,無論是粗磨倉還是細磨倉均會出現靜電效應,使微細粉產生二次聚集,從而大幅度降低粉磨效率,產量下降在10%左右;而小磨試驗則沒有磨溫過高的現象。
(2)試驗小磨球段級配不同于工業磨:《水泥助磨劑》(J C /T 667- 2004)行業標準規定的球段級配是粉磨P.Ⅰ水泥的球段級配。由于這種級配磨的結果與其他種類水泥的實際工業生產數據相差很遠,其試驗結果不具有指導工業性試驗的參考價值。試驗小磨球段級配同工業生產磨的級配原理相似,即要根據不同種類的混合材,通過大量試驗后調整其級配。
(3)誤解《水泥助磨劑》(J C /T 667- 2004)標準的內涵:標準以P.Ⅰ水泥作對比試驗,并以其結果來判定助磨劑是否有助磨效果。這一結果并不能說明某種水泥特定的粉磨系統工況的生產條件,使用助磨劑就一定有理想效果。同時,標準也沒有涉及提高水泥強度的判定方法。
(4)激發混合材強度的特定條件:復合型助磨劑激發混合材強度,需機械力、熱活力特定條件下的拌和時間。復合型助磨劑不是混凝土外加劑的混合物(如早強劑加減水劑等)。
(5)試驗小磨無粉選功能:當小磨試驗時間確定在達到生產性的比表面積指標時,磨內的粉體可能已達到粉磨極限的平衡點。而用相同的粉磨時間,粉磨加了助磨劑的對比樣,無疑會造成過粉磨。粉選沒備在粉磨時可以及時分離出粉磨成品,因此,小磨對比樣的結果并無多大的工業生產指導意義。
(6)供料方式不同:工業生產的供料方式是連續的,助磨劑與幾種入磨物料在磨機內經混磨過程而充分的均化,特別是復合型助磨劑在這一過程中徹底激活混合材的活性。而人工操作難免出現因取樣、拌和不均等造成同樣材料、相同試驗方法卻得到不同的多組試驗數據的結果。
2.建立試驗小磨與工業生產的關聯體系
小磨試驗的意義在于產品質量檢驗,其數據與工業生產建立了相關的聯系體系。水泥生產企業只需獲取相關的幾組數據,就能判定產品質量。由于不同品種的助磨劑的應用,或使用時間不長,或還在試驗調試階段,相關數據沒有取得和積累;因此,還沒建立小磨試驗與工業化生產的相關數據體系,這是不利于小磨試驗結果指導工業性試驗的根本所在。
3.結語
目前小磨試驗多用于產品質量指標檢測。由于助磨劑這一特殊產品具有極強的單一性,企業在沒有經過一定時間的投入使用中獲取相關的數據,小磨試驗的結果無法充分客觀地判定助磨劑的功效。因此,若確定該助磨劑試驗的最差結果比未使用時好,則可直接做工業性試驗。(作者:徐福明,張平,盧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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