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行業的發展協會做了大量工作,從6月份在海螺召開的水泥工業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暨應對金融危機保增長海螺論壇十二家大型企業會議以后,工信部和發改委組織了調研,接著國務院出臺了38號文,說實在話大家努力地進入了六大產業的籠子。
但是想想:我不知道中國有哪個行業不過剩。第一個,如果有哪個行業不過剩,我們就可以做別的;第二個就是張會長講的過剩,首先是落后產能的過剩、區域性的過剩,另外在發展規劃中講的原則上不搞一刀切,這是理性和客觀的。
在學習了產業政策以后我想有些地方可能要進一步明確:
第一,大企業在水泥工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明確,我們大企業作為水泥工業發展當中的地位和作用我覺得在這里應該明確。不能因為由于現在我們這個行業過剩了,然后自己的作用和地位就不去說了,這個要去說。
第二,就是配套的政策要落實,你比方說淘汰落后,淘汰落后講用三年時間,原來是到2010年全部淘汰,現在又推到了2015年,你明明知道這個產能已經過剩了,還要用6年的時間來把它淘汰。原來講3年,我覺得還是不能推遲,還應該是3年。
第三,政策應該還要明確,比方說余熱發電,到目前為止,余熱發電還沒有列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節能減排的目錄,到現在都沒有進入,另外沒有標準,比方說:工業鍋爐可以抵扣10%的所得稅,蒸汽鍋爐的政策也要配套,現在余熱發電這方面的稅收政策還沒有享受到,所以我講的意思就是希望配套的這些政策應該通過我們的產業政策得到體現。
還有就是,在余熱發電的申報審批方面,國電從09年1月1號實施的,就是所有的水泥余熱發電都要報到總公司去審批,在這個審批過程中,包括在并網過程中,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我覺得既然是國家都在大力提倡的,這個審批權限能不能不放到行業來審批,由當地政府的主管部門來審批。
還有就是余熱發電后面加了一句話,就是收取相關管理費用,這句話一寫可能助長他們對這個費用的收取,這句話我覺的原來是沒有的,建議取消掉。
第四,關于一噸水泥里面500公斤工業和城市廢棄物,怎么解釋可能也牽扯到一個東西,也就是說把混凝土用的那塊廢棄物放進去,我們算不出來。垃圾處理的問題北京和廣東最近叫的比較兇,所以我想利用水泥窯處理城市垃圾應該有具體的政策或措施出臺,確確實實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政策措施應該具體些。
希望在出臺政策時,特別是我們行業協會這塊,能夠幫我們企業爭取到一些政策,落實一些具體的政策,這樣對我們企業的健康發展又保持整個營運質量的提高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