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2013 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
發展改革委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社會熱切期待改革取得新突破。順應人民愿望,把握時代要求,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意義十分重大。現就 2013 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2013 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更大的勇氣、智慧和韌性,大力推動促進經濟轉型、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的改革,堅決破除妨礙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使改革紅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總體要求是,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處理好加強頂層設計與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的關系,處理好增量改革與存量優化的關系,處理好改革創新與依法行政的關系,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改革順利有效推進。
二、大力推進年度重點改革
2013 年改革重點工作是,深入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等領域改革,積極推動民生保障、城鎮化和統籌城鄉相關改革。
(一)行政體制改革。
1.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完成新組建部門“三定”規定制定和相關部門“三定”規定修訂工作。組織推進地方行政體制改革,研究制定關于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意見。(中央編辦牽頭)
2.簡政放權,下決心減少審批事項。抓緊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資項目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和資質資格許可等事項,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相關手續。嚴格控制新增審批項目。(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法制辦等負責)
3.創新政府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加快出臺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推動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出臺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方案。改革工商登記和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財政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工商總局、國管局等負責)
(二)財稅體制改革。
4.完善財政預算制度,推動建立公開、透明、規范、完整的預算體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減少、合并一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財政部牽頭)
5.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試點范圍。合理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和稅率,將部分嚴重污染環境、過度消耗資源的產品等納入征稅范圍。
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負責)
6.將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擴大到煤炭等應稅品目,清理煤炭開采和銷售中的相關收費基金。開展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國土資源部等負責)
7.建立健全覆蓋全部國有企業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制度。落實和完善對成長型、科技型、外向型小微企業的財稅支持政策。(財政部、國資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等負責) (三)金融體制改革。
8.穩步推進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逐步擴大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建立健全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供求在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建立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研究推動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負責)
9.完善場外股權交易市場業務規則體系,擴大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范圍。健全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政策體系。推進煤炭、鐵礦石、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和國債期貨市場建設。(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能源局等負責)
10.推進制定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經營失敗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形成有效的風險處置和市場退出機制。加快和規范發展民營金融機構和面向小微企業、“三農”的中小金融機構。(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等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