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迅速啟動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11月20日前該保的必須保到位,該限的必須限到位,該停的必須停到位,切實把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落實落細,把相關企業減排措施抓實抓準,以精準差異化管控推動重點行業治理水平整體升級。
實施差異化生產調控,對轄區內水泥(含粉磨站)、炭素、磚瓦、陶瓷、耐材、銅鉛鋅冶煉、再生銅鋁鉛鋅、剛玉、鑄造、鐵合金、石灰窯、家具等季節性生產調控企業,實施清單化管理,落實差異化管控措施,明確調控企業名單、停限產裝備及最大日產量、停限時限、停限產方式等。
對污染物排放量大、治理水平落后、環境影響突出的重點行業企業實施駐廠監管,盯死看牢,全程監管,防止違法生產、肆意排污。
對工作責任不落實、監督檢查不到位、停限產措施執行不得力相關責任人,要依紀嚴肅問責;對未按方案執行、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公開曝光,會同有關部門聯合懲戒;對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生產的企業,加大懲辦處罰力度,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的責任。
季節性生產調控期間,省污染防治攻堅辦將對各地工業企業污染減排、揚塵污染治理、機動車管控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問效,對執行落實不力的將通報一批、查辦一批、追責一批、約談一批,堅決從嚴從重處理,確保季節性生產調控各項措施落地見效。文件全文如下:
同期,河南鄭州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鄭州市2020年重點行業季節性生產調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稱,鄭州市于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重點行業季節性生產調控。
揚塵源方面要求
1、四環內停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開挖、 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 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和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2 、礦山停止露天作業。
3 、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A、級水泥廠也要停產
對環境影響突出的水泥(含特種水泥, 含粉磨站)、炭素、磚瓦、陶瓷、耐材、剛玉、鑄造、石灰窯、 家具等9個重點行業,實施差異化生產調控;對鋼鐵、電解鋁、 制藥、農藥等4個重點行業實施生產負荷調整。
1.對重點行業績效分級A級企業(水泥除外)、績效引領性企業和綠色發展排行榜排名靠前的企業,不納入季節性生產調控,鼓勵企業實施自主減排。
2.對新興產業、戰略性產業、重大工程項目、涉外貿訂單、 軍工以及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等民生保障類企業,生產調控期間僅準許從事保障任務的生產經營。
3.水泥(含特種水泥,含粉磨站):滎陽天瑞水泥12月15 日至12月31日停產,其他A級企業12月10日至12月20日停產。B級企業12月10日至12月31日停產。C、D級11月15日 至12月31日停產。
4.非績效引領性非建筑陶瓷,績效C、D級磚瓦窯、石灰窯、 建筑陶瓷: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第二批次輪停企業,停產時間由12月1日調整至11月15日停產,停產截止時間相應分別提前至12月31日、1月15日、1月15日、2月15日。因 生產工藝原因不能立即停產的,經市生態環境局批準后以實際停產到位時間起算停產時間。
文件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未完成有組織、無組織排放治理任務的企業,未完成在線監測、智能用電監控安裝任務的企業,“畝均論英雄” D級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治理。
移動源
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業,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保障疫情防控及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并建立門禁系統和 電子臺賬管理信息。
2020年11月15日前,將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企業,明確安全生產措施,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嚴格督導檢查。加強季節性生產調控日常監督管理, 逐家明確具體責任人,并通過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用電量監管、 駐廠監管、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測等方式,加強對大氣污染管控 企業的監督檢查,對“假停工、假停產、假錯峰”,達不到自主減排條件、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治理。季節性生產調控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未經備案或擅自調整的,按未落實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處理。重點行業豁免季節性生產調控企業名單列表中20家企業不包括水泥行業。 通知全文如下:
來源: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鄭州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水泥人網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如未經許可或未注明出處,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