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四川省涼山州應急管理局發布應急要聞稱,按照相關要求,涼山州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對鹽源金冠水泥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包括管理資料及生產作業現場回轉窯窯尾、分解爐、煤磨車間、氨水罐區等多處問題。詳情如下:
按照涼山州應急管理局《2022年監察執法計劃》和《涼山州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2022年安全生產專項分片常態化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涼山州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于2022年3月29日對鹽源金冠水泥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檢查組發現以下問題:
一是內業管理資料方面:
1.未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建立有限空間作業辨識臺賬并提出防范措施;
2.未按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或監測;
3.未按規定制訂粉塵清掃制度;
二是生產作業現場(回轉窯窯尾、分解爐、煤磨車間、氨水罐區)方面:
1.廠區多處上下梯步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2.入窯提升機通道安全防護不全;
3.回轉窯窯尾用電線路混亂,違規采用民用插板,該區域未設置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
4.對回轉窯窯尾現場檢查時發現現場從業人員正在進行焊接作業,經現場詢問,該作業人員未取得焊接特種作業操作證,且未辦理動火作業票證;
5.回轉窯窯尾、分解爐爐體及煤粉倉等位置未進行有限空間作業辨識,未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6.回轉窯、煤磨車間高處臨邊未設置擋腳板;
7.現場檢查時煤粉倉內一氧化碳濃度超標報警未及時采取有效處理措施;
8.煤磨車間為涉爆粉塵區域,現場地面煤粉未及時進行清掃,該區域部分電氣設備不能滿足防爆要求;
9.氨水罐區氨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未按規定進行校驗;
10.氨水罐區部分電氣設備不能滿足防爆要求,法蘭連接部位未進行靜電跨接;
11.氨水罐區風向標設置位置不當;
12.抽查一名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情況,發現該作業人員不能正確佩戴使用,教育監督培訓不到位等問題和隱患。
檢查組出具了《現場檢查記錄》,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要求企業在規定時限內嚴格按照《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要求進行整改。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由涼山州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立案調查,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愛企查數據顯示,四川省鹽源金冠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0日,注冊資本109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楊法德,主要經營范圍為普通硅酸鹽水泥生產、銷售,房地產開發經營(憑資質證書經營)等。